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节选至《 食品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方法(修订版)》):
一、总则
(一)食品学院“推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院团委组织基层团支部具体开展。
(二)学院团委对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按照 “推优” 制度,每年在3月份和9月份分别进行一次“推优”工作。
(三)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基层团支部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基层团干部应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二、推优对象
(一)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团员,须有1年以上的团龄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时间须早于推优时间至少3天)。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的团员,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三)“推优”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具体名额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组织推优
(一)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在学生组织工作表现优异的团员可以选择参加组织推优,而不占用班级推优名额,但仍需要参加班级团支部推优大会,由班级团支部团员投票表决是否成为最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对于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则只能通过班级团支部“推优”。
(二)学院学生组织有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委信息中心、砾影新媒体中心、大学生奖助学管理中心、食品学院科技创新创业联合会、阳光加油站、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推优”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组织干部人数的30%(党委信息中心“推优”的人数不超过组织人数的30%)。
四、班级推优
(一)团支书向班级同学介绍“推优”制度,并强调基本条件,收集有意愿参与“推优”的候选人名单。
(二)团支书对候选人做好资格审核。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需核查:
1.有1年以上的团龄;
2.已通过党知识考试;
3.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4.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且绩点、志愿时长达到相应要求;
5.无通报批评及违规违纪记录;
6.已完成思想教育活动有关要求。
对于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需核查: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2.已取得华农大党委党校培训班结业证书;
3.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且绩点、志愿时长达到相应要求;
4.无通报批评及违规违纪记录;
5.已完成思想教育活动有关要求。
五、推优材料提交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
1.个人情况汇报(电子版)不少于800字;
2. 共青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
3.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4.食品学院推选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登记表(纸质版);
5.推优对象资格审核表(纸质版)。
(二)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1. 共青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
2.共青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3. 共青团培育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记录表(纸质版)。
(三)团支书需要上交的材料:
1.团员大会会议记录(纸质版填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2.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3.党的发展对象个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六、推优相关时间
(一)班级推优开展时间
1.团支部推优大会召开时间:9月18日-9月22日
2.团支部需至少提前 3 天向学院团委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 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 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考核,并安排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二)推优材料上交时间
1.电子版推优材料上交时间:9月24日前;
2.纸质版推优材料上交时间:9月29日前;
3.具体上交方式请等待后续详细通知。
注:本学期2024级本科新生具体推优时间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如对以上通知存在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工作人员。
联系人:张庭豪15089510628 肖尧杰18675838227
共青团 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