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外教办证流程
提交材料清单 | 要求 | 备注 |
申请人护照 | 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 1.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2.所有材料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PDF或JPEG格式,每个材料大小不超过1M) |
聘用合同 | 须通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加盖校章。 | |
工作资历证明 |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获得的,应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 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 | |
体检证明 | 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 6 个月内。 | |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 照片 | 电子版(相片须于最近6个月内拍摄) |
联系地址/office: 国际交流处(行政楼826)/Admin Building Room 826
英文指南请见附件(Please see attached for English guid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