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博士后)使用行政、教学、科研等经费因公临时出国(90天以下)参加会议、交流合作、访问、实习、培训、竞赛等活动。
(一)出访人应至少提前二个月(赴美国、印度、巴西、申根国家及非洲国家或地区等应至少提前90天)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以下材料:
★ 请在【常用下载 - 因公出访】中下载。
★ 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特别是盖财务处章的经费预算扫描件打包发至wycao@scau.edu.cn,并将纸质材料按规定份数打印提交。邮件命名方式为:“XXX等X人赴XX国(出访时间)”。
★ 审批成功交齐签证所需材料后方能办理签证。办理签证必须材料及办理签证所需时间视各国签证要求而定(部分国家需送北京办理签证),请咨询国际交流处或参考省外办官方网站查阅“因公出国护照、签证服务”(http://www.gdfao.gd.gov.cn/)的<各国签证要求>或<免签国家一览表>等信息。以省外办官网更新的信息为准,请随时查阅并预留足够时间。
★ 若因材料不全或递交材料时间太紧张而影响出访,责任由出访人自负。
1.《 因公临时出访人员公示表》。(只需电子版)
*同一出访任务或会议视为同一团组,该材料仅需填写一份;
*递交材料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审批手续。
2.《 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word版)
*同一出访任务或会议必须同团;
*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等亲属不可同一团组出访;
*团组成员每人一份,中层干部须报校领导签字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只需电子版)
4. 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中文翻译件需提交word版)
*邀请函必须是出访国家或地区本土发出,由邀请人签名,且必须包含下列内容: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被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出访目的、地点、时间、期限、费用来源等情况;
*部分国家对邀请函有特殊要求,需提交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或对邀请函有指定格式等,详情请及时咨询国际交流处或参阅省外办网站“最新各国签证要求”(http://www.gdfao.gd.gov.cn/);
*如费用由第三者支付,则需提供费用支付说明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中文翻译件需与邀请函原文一一对应,所有信息应翻译为中文;
*参加国际会议时如有会议发言题目或论文的中英文摘要也请提供电子版1份;
*出访英国、美国者申请人保留邀请函原件,以备各入境口岸查看。
5.身份证复印件。(只需电子版)
*正反面须在同一页面上,需注意身份证有效期,过期请及时补办;
*身份证必须是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若非广州身份证,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证明和学校人事处的在职证明;
*年龄在60岁以上的出访者,需提供在职证明或返聘证明;
*70岁以上的出访者需提供市一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6.经费预算证明。(纸质盖章版本2份及电子word版)
*每个团组提交2份,学校抬头纸打印,需加盖财务处公章并自行扫描复印留底,以便日后报账;
*天数计算同日程安排一致;
*盖章后发送扫描件至wycao@scau.edu.cn;
*如出访费用全部由邀请方支付,可不用。
7.详细中文日程。(只需电子版)
*需以从广州(或北京、上海等)出发的出境日期(即因公护照上加盖出境签章的日期)为第一天算起;
*以抵达广州(或北京、上海等)的入境日期(即因公护照上加盖入境签章的日期)为最后一天;
*日程中须提供往返程参考航班信息;
*所有的信息,参加会议须填写会议中文全称;
*如签证要求提供英文日程,请提供详细的英文日程安排,如参加国际会议,可提交会议官网日程。
8.责任自负函。(每团组一份纸质版即可)
9.其它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如相关课题或协议书等复印件2份。
10.按要求提供合格相片的彩色打印回执(因公护照照片规格默认为大一寸白底)。
*办理因公护照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回执”,回执请用A4纸彩色打印,并在指定的框格内(请勿超出框格范围)由出访人本人亲笔中文签名,该签名将直接打印在电子护照上。
*因公护照有效期为5年,如已办理过因公护照且在有效期内的则此项不必提供。
*如无有效因公护照,且未采集过因公护照指纹信息的出访人,需联系国际交流处(85280038)提前预约指纹采集时间。可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及周四下午除外)。
11.签证信息表1份,视不同出访国而定。(只需电子版)
12.签证所需其他材料。
*签证照片视各国的签证要求而定,详情请向国际交流处咨询或省外办网站“最新各国签证要求”;
*签证要求以省外办最新发布的为准(http://www.gdfao.gd.gov.cn/)
(二)只需学校出具同意派出函或办理随外单位组团出访的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
1.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
2.如征求意见函上写明须由国际交流处按要求公示,则提交《 因公临时出访人员公示表》及邀请函复印件,由国际交流处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
3.《 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具体要求同上;
4.办理随团出访手续时,还需提供:组团单位或相关单位的任务通知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任务批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符合要求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