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交流 发布时间:2024-09-05 浏览次数:11 次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不超过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仅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生开放申请)。遴选通知请见项目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04。
为更好地做好我校学生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选派专业无限制。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二、实习期限
3个月。
三、费用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四、申请主要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4年9月份后为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五、申请流程、时间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太平洋时间2024年9月18日(周三)13:00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此阶段无需向中方进行申请。
2、2024年12月17日前,Mitacs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学生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加方院校和导师匹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匹配成功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相关候选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中方申请。
3、请获得Mitacs录取通知的学生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项目要求准备材料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1,扫描并上传申请材料3-8,并将申请材料2的word电子版发至wumingzhen@scau.edu.cn。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注: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与Mitacs录取通知一致。
未通过加方匹配者,无须向中方进行申请。
3、按以下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024年12月25日前递交至国际交流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804室)。
温馨提示:还没有因私护照的同学,请尽快办理。
(二)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在线填写并提交生成)
2、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1,需学院盖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
5、外语水平证明
6、Mitacs录取通知
7、专家推荐信
8、个人简历(中英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明真;电话:85281395
地址:国际交流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804室)
国际交流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1、学院推荐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