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4 浏览次数:6202 次
根据《 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6]84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拟确定黄铭恒等53名同学为我校2017年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对象(第一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若对上述候选人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署真名、或不能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 2017年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情况表(第一批)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85280038
联系地址:行政楼826室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 2017年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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