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为做好我院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相关导师、研究生根据学院细化的《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附件1)按要求合理规划时间,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研究生导师必须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详见附件2。
二、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时间
(一)2月26日-3月3日,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3月3日下午5点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评审申请。
(二)3月5日前,学院在系统审核评审申请,材料未完成或不满足评审要求的审核不通过。
三、送审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一)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前所有博士生、硕士生均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为通过。
(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1.博士生:3月21日前。
2.硕士生:3月24日前。
特别提醒: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及时或尽早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送审资格,其他时间不再安排论文检测和送审。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1.博士生:3月22日前;
2.硕士生:3月27日前。
五、学位论文送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
1.由研究生院安排统一匿名评审,4月初完成送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博士论文视为自动放弃送审资格,不再安排送审。
2.博士评审结果大约40个工作日后返回,学位科会第一时间通知学院并上传系统,未收到反馈结果即为专家评阅未结束,请耐心等待,论文送审期间不提供任何信息。
(二)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匿名评审。为确保评阅结果能按时返回,不影响学位论文答辩,我院将于4月10日前安排统一送审。
(三)评审结果
1.博士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硕士评审结果由学院统一录入。
2.评审意见分为A、B、C、D四种评价,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学校现行采信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我院博士、硕士现行采信标准如下(含申诉处理结果运用,详见表5.1)。
表5.1 农学院博士、硕士论文匿名评审采信标准
类别 | 采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博士 | AAD、ABD、A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
BCC、BBD、CCC、DDX、DCX | 不通过 | X指A、B、C、D中任意一项 | |
AAA、AAB、AAC、ABB、ABC、 BBB、BBC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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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重审一般采用加送形式,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加送三份,结果为CCX,视为不通过。 |
DA、DB | 加送 | 根据学校规定执行,加送结果为A或B的视为通过(DAA、DAB、DBB)。 | |
DD、DC、DAC、DAD、DBC、DBD |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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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 通过 |
|
(注:“申请加送”或“申请学院分委会重审”即为申请申诉。)
3.学位申请人对匿名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校提供相应的申诉渠道,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审结果5天内进行申诉(申请表详见各类别答辩材料包,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结果按不通过处理。分委会重审结果、加送结果为最终结论。分委会重审结果、加送结果为最终结论。加送不得修改论文,不得送审原评审专家。
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AAD”“ABD”或“ACC”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CC”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分委会组织重审。
六、科研成果审核
(一)学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提交时间:5月1~7日。学生对照培养方案自查,如达到科研成果要求,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后,导出《申请学位科研成果一览表》,连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图书馆检索证明、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发表论文首页等)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二)对于部分科研成果材料造假、材料提交不完整的研究生,一经发现核实,学校将取消该研究生本次申请学位的资格,延缓6个月再受理学位申请,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七、学位论文答辩
5月18日前,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
八、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一)学历学位信息核对
5月22日~24日,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学历、学位信息核对,导出学位信息表,彩色打印并签名确认,交由答辩秘书统一交至学院。
(二)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5月22~23日,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整理汇总学位材料向研究生院报送。
2.分委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将组织对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对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查。
(三)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九、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提交时间
电子版:2024年5月26日前,纸质版:2024年5月31日前。
十、其他事宜
1.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2(链接见https://yjsy.scau.edu.cn/2024/0110/c208a365871/page.htm)。
2.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答辩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答辩与学位”(https://yjsy.scau.edu.cn/2016/0301/c235a11028/page.htm)下载,凡学位申请过程所涉及的表格材料见附件3,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3.2月28日前,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后,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交学位科审核。
4. 以上安排如有调整或未尽事宜,将由通过以下qq群发布、沟通。
qq群:农学院研究生,群号284069669
1. 2024年上半年农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doc
2.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流程.doc
3. 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表格及适用范围.zip
农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