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由原科学技术处(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校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成果转化办公室)、原人文社会科学处、原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原社会服务办公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扶贫办公室)、学报编辑部组成。2023年12月,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内设社会服务处现有职责职能从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剥离出来,成立乡村振兴与社会服务处。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内设社会服务处、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 乡村振兴研究院等三个单位的内设科室撤销,原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更名为科学研究院。下设项目管理处、人文社会科学处、综合办公室、成果管理办公室、平台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学报编辑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科研成果管理和转化工作;

负责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智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 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的编审、出版和发行工作;

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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