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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广运用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3-11-30 来源/作者: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部、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为实现火灾风险“在线监测、智能预警、动态管控”,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构塑监管工作模式,有力提升消防监管工作质效。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广运用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的通知》(穗天消安办〔202331号),所有在校内经营、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全部需要按照《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使用手册》开展平台应用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1

请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专人,督促管辖内的经营单位自主登录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开展平台注册工作,切实完善相关信息。同时将注册和报备结果截图,各单位收集整理并于125日前通过OA报送保卫处。

联系电话:85287209


附件: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使用手册.pdf



保卫处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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