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思创宣讲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永锋发布时间:2019-05-06浏览次数:85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效果,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培养青年学生知恩感恩、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的良好品质。我校将举办首届“资助育人文化节”系列活动,其中思创宣讲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选工作是本次文化节的子活动。现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征选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组成思创宣讲团。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要求

(一)推选范围

1.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

2.奖助学工作学生干部;

3.三下乡队伍负责人;

4.寒假招生宣传志愿者;

5.海外研学代表;

6.热心公益者。

(二)推选人数

各学院可推荐3-6名学生

(三)推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形象良好,亲和友善,热心服务公益,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5.了解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相关政策。

(四)上交时间

请我院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513日中午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上交材料至院楼305,电子版发送至yishujzd@sina.com

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实施要求

(一)聘用时间

各学院推选符合条件的同学将被聘为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用周期为一年。

(二)培训要求

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在聘用周期内须参加学校举办的学生资助政策培训讲座。

(三)宣讲要求

学校将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在校园内或寒假期间回到家乡,深入到各个街道、乡镇、中小学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1.宣讲主题:传递资助好声音,讲好成才好故事

2.宣讲时间:聘期内

3.宣讲地点及形式

1)校内召开宣讲会;

2)日常学习生活中宣讲;

3)“三下乡”活动中宣讲;

4)在招生宣传中宣讲;

5)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宣讲。

4.宣讲次数

每位宣传大使在聘用期内宣讲2次及以上。

5.宣讲成果报送

每场宣讲会结束后,宣传大使需向学院提交宣讲成果:

1)照片:1张及以上,高清、原图,格式为“.jpg

2)宣讲报告:包含宣讲时间、地点、内容、宣讲人员、参与人员、宣讲效果、个人心得等内容不少于500

3)可以通过视频、微信、微博直播等方式进行宣讲展示。

学院须阶段性地向学校提交宣讲成果,文件夹统一命名为“xx学院宣传大使宣讲报告”要求如下:

1)宣传大使个人宣讲成果材料

2)新闻稿1篇及以上

3xx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宣讲成果汇总表

附件1:宣传大使推选表.docx  

艺术学院

201956

Copyright 2022 艺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艺术院大楼

管理登录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