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缓考工作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2浏览次数:757

一、考试前,学生在教务处网页的“相关下载”→“考务科”下载《 学生缓考申请表》,一式2份填写后,附上缓考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持《 学生缓考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学院审核,由教学院长签署相关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学生持有学院签署意见的缓考申请表送教务处考务科审核。

 

四、考务科签字盖章后,一份缓考申请表留教务处备案,一份由学生送至学院教务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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