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根据学院实际,现决定开展2024年推免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刘承帅
成员:田江、方秋中、余光伟、舒迎花、张池、邓兰生、
张瑞、闫莹莹、钟媛卿
监督员:易晖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附件1)第四章要求实施。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我院2025年推免生名额为36人。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拟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将结合遴选结果对各专业推免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专业 | 人数比例 |
测绘工程 | 3 |
地理信息科学 | 5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5 |
生态学 | 11 |
环境工程 | 8 |
环境科学 | 4 |
合计 | 36 |
四、遴选推荐
(一)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和《 资源环境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附件5)要求组织实施。
(二)推免生的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排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满足本学院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以推免申请报名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五、工作程序
(一)学生报名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类别选择“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研究生支教团” (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研究生支教团”)。
学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导出并打印《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钟老师处。
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 学院确定候选
(1)确定候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按“推免生基本条件”进行遴选,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其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按照各专业推荐生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候选人名单。
(2)综合评价
获得入围推免候选人除具备“推免生基本条件”外,还应参加所在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按照《 资源环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进行排序,绩点高者优先。
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排出先后排序)。
在学院公示结束前因故放弃推免生资格的情况,由学院候补学生依次递补。学校公示后至“推荐阶段”结束(9月26日)前学生因故退出,则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核定的候补人选补上。
推免生应按时参加综合评价,未按时参加综合评价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公示
学院在学院信息公告栏和学院网页公示所有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在备注栏备注),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4)材料提交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通过,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对所有材料进行汇总并提交到本科生院。
六、推免时间安排
9月6-7日,学校发推免工作通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9月8日8:00-9日14:3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月9日14:30前完成,线下材料提交到学院123办公室钟老师处,附件6、附件7以“推免+专业+姓名”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9月9-18日,由学院完成遴选、综合评价及公示;
9月9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遴选推免候选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工作,完成各专业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
9月14-17日,学院公示各专业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
9月18日17:00前,学院报送审核表、成绩卡、汇总表和统计表以及学院收到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
9月19-20日,本科生院复核推免学生名单及学院报送材料、撰写上会报告;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9月20-26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七、管理监督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等要规范组织落实推免生各项工作,尤其要落细落实学生综合评价等各项工作,健全学生综合评价材料审核责任制,确保评价材料准确无误、工作程序规范严谨。
(二)各学生报名填写的材料务必要科学、准确、严谨、规范,严禁弄虚作假,并应当及时主动配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等做好综合评价材料审核等工作。
(三)其它未尽事宜,均按《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以及《 资源环境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国际班学生不列入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范围。
(二)推免工作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关单位的复试,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以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酌情等额扣减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推免生指标。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 第四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GPA低于3.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 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附件:
1.附件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doc
2.附件2:《 2025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xlsx
3.附件3:《 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21〕27号).doc
4.附件4:《 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号).docx
5.附件5:《 资源环境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pdf
6.附件6:《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推免综合评价计分细则表》.xlsx
7.附件7:《资源环境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统计表》.xlsx
推免工作联系人:
钟老师,联系电话:020-38297025,邮箱:jane_zyq@sina.com,办公地址:资源环境学院院楼123办公室。
资源环境学院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