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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 资源环境学院“文体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审核发布:资源环境学院来源单位及审核人:发布时间:2024-05-26浏览次数:319

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表彰先进,挖掘典型,激发学生文体活动兴趣,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 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 资源环境学院“文体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院设立“文体标兵”奖项1名,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学习成绩优秀,能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四)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五)热心文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方式及程序

    (一)评选方式

    通过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及评委评议形式开展“文体标兵”评选。

    (二)评选流程

    1.申请与材料报送要求。请申请人于5月30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班级名称+学生姓名+文体标兵”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hjzxdk@163.com。附件1中班主任(导师)意见及之后的内容暂时无需填写。

    2.遴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出符合条件的选手。

    3.学院评审答辩会。学院组织开展评委评议。具体开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再作另行通知。

    4. 结果确定和公示。经学院评审会后确定评选结果,评选出“文体标兵”2名并进行公示。

    5. 结果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标兵奖获得者推荐至学校参加 “文体标兵”的评选。

    如有疑问,可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附件1 “文体标兵”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x

资源环境学院

202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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