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第二十三次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第二十三届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委员会候选人通知
资源环境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资源环境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拟于5月25日(周六)下午召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报送学代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规模
资源环境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17人,列席代表若干。代表名额按照各学生班分配,每个学生班选派1名代表出席。
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3、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4、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5、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求
1、学生代表不局限于团员干部、学生干部之间;
2、代表必须是非竞选人员(即非自荐留任的同学)和非会议当天的工作人员。
四、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第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学生代表中推荐产生;
2、共招募10人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最终选举产生7位正式委员;
3、有意向成为委员会候选人的同学请在备注一栏备注“委员会候选人”,并附上1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
五、学生委员会委员职权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3、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4、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5、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材料报送
1、5月13日 (周一)20:00前,团支书将《 资源环境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1)和《 资源环境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年级专业班级+学代会代表”命名发至资环团学秘书部工作人员邮箱zhtwmsb@163.com。
2、《 资源环境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材料于5月13日(周一)中午12:15-12:30交至思创园工作人员处。
七、注意事项:
1、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招募完毕后通过微信群聊发送通知
2、出席参与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并签到签退可获得0.05德育综测分
附件:
1.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https://pan.baidu.com/s/1s2w7QCKi4OxMtCVUg7w9uA (提取码:cd76)
2. 资源环境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
https://pan.baidu.com/s/1llf8aFPHnh5HSWUG3i5Jmw (提取码:6g6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