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我院学生社区环境,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社区学习生活环境,改善宿舍环境,促进学生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生党员在社区管理、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根据《 公寓管理规定》和《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经学院批准,现公布我院社区宿舍内检新办法,并予以实施。
一、 宿舍内检对象
资源环境学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 宿舍内检工作人员
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社区党支部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研究生社区党支部成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 宿舍内检时间
本科生宿舍常规检查在每周周四晚上21:30~22:30,每间宿舍每周检查一次;每周机动抽查时间不定。
研究生宿舍采用每周机动抽查,时间不定。
四、 宿舍内检内容
(一) 人员安排
每周按照负责人的排班表,于周四晚21:30~22:30由楼层党小组成员前往检查,现场通知检查结果并填写检查问卷。
(二) 检查方式
1.宿舍内检工作人员应佩戴相应工作标志,礼貌待人,积极沟通,诚信工作,严禁徇私舞弊等行为。
2. 检查发现违禁物品,需登记物品所有人并通知整改。
3. 宿舍内检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如实填写问卷并提醒宿舍成员及时整改。
4.各宿舍应积极配合宿舍内检,为建设和谐社区共同努力。
5.宿舍检查等级:
优秀宿舍:被评为“优”的项目≥8,无“差”项目,且不存在违规行为;
不合格宿舍:
①被评为“差”的项目≥3;
②存在违规行为;
③同一项目连续三次检查被评为“差”;
④宿舍检查时故意不开门。
6.宿舍卫生检查重点:
7.宿舍安全检查重点:
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电器包括:
①如电冰箱、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干衣机等,以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
②≥1200W的大功率电器(经允许安装的空调除外);
③无国家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电器;
④≥1200W的电热水壶、电吹风,均需带有自动断电保护设置,不属于违章电器,但使用者在使用电热水壶或电吹风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
学生公寓内的私拉电线行为包括:
①从房间内固定插座以外(含公共场所)引出线路的;
②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本房间外的。
安全等级:存在以上一种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安全等级均为不合格。
(三) 结果反馈
1.检查结束后由内检人员当场填写《资源环境学院宿舍内检情况登记表》问卷并按照标准给宿舍评定等级。
2.每次宿舍内检后各本科生社区党小组须于当天汇总宿舍内检情况,对优秀宿舍和不合格宿舍进行拍照存档,并于周五22:00前将宿舍内检汇总表发至资源环境学院方永立老师。
3.核实情况后,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在院网进行通报公示,公示后3天内为申诉时间,过期不予更改。
(四) 奖惩制度
针对本科生宿舍:
1.每学期对对宿舍内检进行汇总,通报两次及以上,宿舍成员集体扣1分/人;通报五次及以上,宿舍成员集体扣1.5分/人;通报10次及以上,报送学校并给予校级警告处分。
2.根据《 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对违反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的同学,如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存放电动车电池,饲养宠物等,综测分扣1分/人次,该宿舍记录一次不合格宿舍。
3. 每学期对所有宿舍按被评为优秀的次数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10位评为院级优秀宿舍,按相应综测规定加综测分(宿舍内资源环境学院学生+0.25分/人)。
4. 参与宿舍内检工作给予志愿服务时数。负责检查宿舍的志愿者一次计1h,负责每周人员安排及内检情况汇总的志愿者一次计1.5h,累计至每学期宿舍内检工作结束,对参与考勤的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志愿服务时数。
针对研究生宿舍:
5.根据《 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号),对违反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的同学,如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存放电动车电池,饲养宠物等,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处分,警告后不整改或情况严重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资源环境学院社区宿舍内检新办法(2021)》同时废止。
资源环境学院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