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免试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专业、学测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每个专业招收2人,合计20人,如某个专业录取人数不到2人,该专业招生计划可调剂到其他招生专业招生。具体专业、学测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测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
1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
2 | 090102 | 园艺 | 四年 | |
3 | 090107 | 茶学 | 四年 | |
4 | 090401 | 动物医学 | 五年 | |
5 | 090601 | 水产养殖学 | 四年 | |
6 | 0710 | 生物科学类 | 四年 | |
7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
8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
9 | 080302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
10 | 120301 | 农林经济管理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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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均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均须在有效期之内)的2022届台湾高中毕业生;且需参加2022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三、报名及考核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4月10日。
2.提交材料:4月10日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清晰电子扫描件发送至 招生办电子邮箱(zsb@sca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2022年台湾免试生申请”:
(1)附件一 2022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doc,要求发送word文件电子版。
(2)附件二 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pdf,要求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发送PDF格式的扫描版;该授权书必须由本人手写亲笔签名,以证明本人已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
(3)考生的学测成绩单;要求发送PDF格式的扫描版。
(4)考生的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件,要求发送PDF格式的扫描版。
(5)考生的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
(6)由台湾或大陆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考生体检报告,体检时间范围2022年3月1日-4月10日,要求加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盖章。可使用附件三《 2022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体检表》,或提供包含附件三 2022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体检表.pdf所有体检项目及内容的医院体检报告,要求发送PDF格式的扫描版。
(7)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高中各年成绩单等, 要求发送PDF格式的扫描版。
3.学校初审:
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于5月10日前在 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四、 录取办法
将依据考生的学测语文、数学、英文三个考试科目的总分、考生专业志愿、考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录取原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学测语文、数学、英文三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学测语文、数学、英文三个科目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英语、语文、自然、社会成绩优先录取。
录取结果将在 普通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台湾免试生名单,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身体检查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六、入学及收费标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经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管理。
3.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大陆)学生同吃、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费用。
4.如果教育部及联招办2022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七、监督管理
我校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免试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联系方式
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scau.edu.cn
台湾免试生报名材料报送邮箱:zsb@scau.edu.cn
联系电话:020-85283652
传 真:020-85288053
九、本简章由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部门当年的最新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