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各位同学:
根据《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和《植物保护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王华霖、金丰良
成员:张彤、张志祥、陈奕、陈建平、刘翔、梁丽梅
(二)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鉴定。
二、基本条件
按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第四章“推荐要求”实施。其中,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指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体测成绩平均分≥50分。
三、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推免生分配指标,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2021级植物保护专业(非丁颖创新班)共有18个名额;2021级植物保护专业(丁颖创新班)共有13个名额。
四、遴选推荐
(一)推免生的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排名。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满足本学院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具体要求按《植物保护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及其附件(附件2)予以实施。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以推免申请报名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方案。9月7日,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制定并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二)学生报名。9月8日8:00至9日14:30,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操作,导出并打印《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
提交所需材料:
1. 教务系统导出的“审核表”。
2. 根据《植物保护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及其附件(附件2),填写《综合评价自评表》(附件5)、《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按照附件7的模板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提交至院楼229辅导员办公室梁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推免材料”发送至邮箱:zbxg@scau.edu.cn(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学生线上报名线下材料提交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纸质材料提交必须在9月9日15:00前完成,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新增报名,也不接收提交新材料。如因审核需要,学院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新证明材料。
(三)学院遴选
1. 确定候选。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候选人名单。
2. 综合评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审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排出先后排序),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3. 学院公示。学院需公示所有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公示期时间为9月15日至17日;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再修改,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另行公示。
4. 材料提交。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报名资格审核表学院意见栏中签署学院意见,注明正式推荐或学院候补及推荐名次,附上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卡(需审核人签名、学院盖章、加盖成绩专用章),并填写相应统计表格于9月18日17:00前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学籍科。
(四)学校审定。本科生院汇总复核学院推免材料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推荐名单和学校候补名单。
(五)学校公示。9月20日至26日,学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在学院公示结束前因故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名额,由本学院候补学生依次递补。学院公示结束后至“推荐阶段”结束(9月26日)前学生因故退出,则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候补人选补上。
(六)数据上报。通过以上程序选拔的本科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由研究生院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六、其它事项
(一)推免工作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关单位的复试,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以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 第四学年(五年制的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GPA低于3.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 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七、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6136,办公地址:院楼229辅导员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6091,办公地址:院楼232学院办公室;
学院监督与投诉反馈邮箱:zbxg@scau.edu.cn。
附件: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pdf
2-1植物保护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pdf
2-2附件:植物保护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xlsx3.《 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21〕27号).doc
4.《 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号).docx
5.植物保护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自评表.xlsx
6.植物保护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xls
植物保护学院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