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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植物保护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2427

依据《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植物保护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学制及招生形式

植物保护学院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18名(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拟招收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不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0%(四舍五入)。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招生专业包括: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生物学(研究方向:微生物学

学制:四年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考生须符合《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要求,并注意以下要求:

    1.在校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2.两年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之后方可报考。

(二)学院要求

考生除须满足(一)的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毕业专业要求

非硕博连读考生,其硕士或本科毕业专业与招生专业相同或者相近,或专业背景与导师的研究方向相同或者相近考生毕业专业与专业背景由学院二级学科认定。 

2. 其他要求

1)考生须提前获得硕士学位导师撰写的推荐信,并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

2)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博士生招生总数的10%(四舍五入)

三、报名及报考材料提交

依照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外语入学考试

考生英语水平须符合《 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英语条件要求。不接受日语考生报名。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植物保护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按二级学科为单位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笔试:由学院组织,按二级学科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察,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面试,按二级学科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及拟录取导师(学院组织的导师和学生互选),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按二级学科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235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 ,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即202291日之后的体检报告。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其他说明

(一)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研究生毕业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本实施细则由植物保护学院负责解释。

(三)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植物保护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五)关于博士的初选、综合考核及录取等通知均在本学院网页(https://zb.sca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六)本细则未详尽之处请按《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 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学院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监督电话:020-85286089

学院监督E-mailzbxy@scau.edu.cn

、学院招生咨询:

联系邮箱:zbxyjxky@scau.edu.cn

联系人: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6091

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相关附件材料,请查询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scau.edu.cn/

 

植物保护学院

2022129

 

 

附件:

1. 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2.报考 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1).doc

3. 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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