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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作者: 来源: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数:32745 录入:2020/09/14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219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如下:

学院名称

拟接收专业代码

拟接收专业名称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25100

金融

095137

农业管理

095138

农村发展

120200

工商管理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125300

会计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95138

农村发展

数学与信息学院

070100

数学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00

电子信息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1

植物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71007

遗传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动物科学学院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0905Z1

动物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

兽医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090601

基础兽医学

090602

预防兽医学

090603

临床兽医学

0906Z1

兽医药学

095200

兽医

农学院

071007

遗传学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095131

农艺与种业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2800

农业工程

082900

林业工程

085500

机械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人文与法学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60200

中国史

071200

科学技术史

095138

农村发展

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800

农业工程

085400

电子信息

085500

机械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083400

风景园林学

090700

林学

090900

草学

095300

风景园林

食品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园艺学院

090201

果树学

090202

蔬菜学

090203

茶学

0902Z1

园艺产品采后科学

0902Z3

设施园艺学

095131

农艺与种业

资源环境学院

071300

生态学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90301

土壤学

090302

植物营养学

0903J1

土地利用工程

0903Z2

肥料学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085500

机械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公共管理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095138

农村发展

120401

行政管理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艺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135105

广播电视

135108

艺术设计

电子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800

农业工程

085400

电子信息

085500

机械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海洋学院

071004

水生生物学

090800

水产

095134

渔业发展

植物保护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090401

植物病理学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03

农药学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21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

翻译

18000

二年

社会工作

12000

二年

风景园林

10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三年

会计、金融

28000

二年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见注

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10000

二年

其他专业

6000

见注

注:风景园林、兽医、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林业、电子信息、机械、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法律(非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翻译、社会工作、法律(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奖助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具体以文件为准),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奖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20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8000

16800

三等

3000

30%

15000

138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定

19600

二等

6000

50%

15600

三等

3000

30%

12600

3.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博士预备生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学校决定在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中实施博士预备生招生机制,相关学科有志于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可以查阅《 遴选优秀本科推免生为博士预备生试行办法》及相关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5.其他相关信息请浏览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网址://m.portunag.com/yzb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箱:yzb@scau.edu.cn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八、监督

纪检监察室:

电话:020-85280034

邮箱:jjjc@scau.edu.cn

九、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码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01

经济管理学院

陈老师

020-85287357

37801177@qq.com

0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卜老师

020-85286459

stbyh@scau.edu.cn

003

数学与信息学院

左老师

020-85285383

306239093@qq.com

004

生命科学学院

汤老师

020-38297700

925411268@qq.com

005

动物科学学院

成老师

020-85280275

chenghang@scau.edu.cn

006

兽医学院

张老师

黄老师

020-85280410

1531274547@qq.com

007

农学院

齐老师

020-38294996

qizhongxichu@scau.edu.cn

008

材料与能源学院

刘老师 


weipeng_liu@scau.edu.cn 

009

人文与法学学院

唐老师

020-85280249

30025493@qq.com

010

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0-85280339

gcxyyjs@scau.edu.cn

011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喻老师

020-85280255

463030026@qq.com

012

食品学院

徐老师

020-85288295

spxyky@scau.edu.cn

013

园艺学院

王老师

020-85280227

505518469@qq.com

014

资源环境学院

周老师

020-85280291

842113830@qq.com

015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谢老师

020-85283650

xiepan@scau.edu.cn

016

公共管理学院

王老师

020-38632879

275408874@qq.com

017

外国语学院

周老师

020-85283527

mtizhaosheng@163.com

018

艺术学院

李老师

020-85287006

543966476@qq.com

019

电子工程学院

严老师

梁老师

020-85283522

362249475@qq.com

Lianghm@scau.edu.cn

020

海洋学院

赵老师

020-87571321

632565986@qq.com

021

植物保护学院

杨老师

020-85280743

4168657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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