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博士生录取方案
一、指标分配
2015年国家下达学校博士招生指标196名,学校按《
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3]31号文)分配各学院招生指标。指标分配结果在网上公布(详见附件)。各学院分到的指标数包含本院已招收的申请审核制的博士生人数。
二、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博士生录取原则
(一)学校入围分数线
根据差额方式划定入围分数线,2015年分数线为:
硕博连读考生:外语55分(包括55分)以上,复试成绩60分(包括60分)以上。
普通招考考生:外语55分(包括55分)以上,专业课60分(包括60分)以上,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60分(包括60分)以上。
根据测算,差额比例为:1:1.3。
(二)学院入围分数线
各学院可在学校入围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定向(在职)培养博士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30%的原则、结合招生分配指标和申请审核制已招生情况,划定本学院的入围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
(三)导师招生自主权
博士生导师可从报考本人的上学院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或调剂生中自主选拔、择优录取。
(四)调剂原则
1、上学院入围分数线人数已达到或超过本人招生指标数的导师,原则上不能再接受调剂;
2、只能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内进行生源调剂。
3、如学院在招生目录中有调剂相关条件,调剂考生须符合其要求。
(五)破格原则
1、申请破格条件:仅限于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导师内破格,单科成绩或综合成绩在录取分数线5分以内,且只能破格1项;
2、上学院入围线考生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指标数的导师,原则上不能再破格招生;
3、上学院入围线考生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指标数的学院,原则上不能再破格招生;
4、校外导师不能破格招生;
5、全校破格考生总数不能超过总指标的3%,各学院上报的拟破格考生须占学院内指标,所有拟破格录取名单由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通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的破格考生所空出的指标,由学校统筹。
附件:
2015年博士生指标分配结果
根据《
生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3]31号文),我院已计算出博士研究生指标分配结果,现公布如下:
学院代码 | 学院 | 指标计算 | 指标数 |
指标计算 | 倾斜调整 |
0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 | 3 | 15 |
003 | 信息学院 | 4 | 1 | 5 |
004 | 生命科学学院 | 16 | 1 | 17 |
005 | 动物科学学院 | 20 | | 20 |
006 | 兽医学院 | 23 | 2 | 25 |
007 | 农学院 | 14 | 1 | 15 |
008 | 理学院 | 4 | | 4 |
010 | 工程学院 | 15 | 3 | 18 |
011 | 林学院 | 5 | | 5 |
012 | 食品学院 | 10 | | 10 |
013 | 园艺学院 | 15 | | 15 |
014 | 资源环境学院 | 36 | 5 | 41 |
015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1 | | 1 |
016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 1 |
| 小计 | 176 | 16 | 192 |
校外导师 | 4 |
合计 | 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