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博士生录取方案
一、录取原则
1、学校入围基本分数线
(1)普通考生
外语58分(包括58分)以上,专业课60分(包括60分)以上,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60分(包括60分)以上。
(2)西部计划考生
外语55分,其他科目成绩要求同上。
2、学院录取分数线
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入围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委托培养博士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30%的原则、结合招生分配指标,划定本学院的正式录取分数线,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上网。
3、指标分配管理
按华南农办[2013]31号文《
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分配管理各学院招生指标。
4、导师招生自主权
博士生导师可从上线考生中自主选拔、择优录取。
二、调剂原则
1、有上线考生的导师,不能再接受调剂生。
2、硕博连读考生,如因报考导师名额限制不能录取,不能再调剂给其他导师。
3、只能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内进行生源调剂。
4、上线生人数超过招生指标的学院,不能再接受外院调剂生。
三、破格与特招原则
1、申请破格条件: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内破格,单科成绩或综合成绩在录取分数线5分以内,且只能破格1项。
2、硕博连读考生录取按《
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执行。
研招办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