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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数:22098 录入:2012/04/06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广东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2012年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办主任、校办主任、监察处长、研究生处处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招办负责人,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巡视监督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参加、院长或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织本单位的复试专业课命题考试面试阅卷、审核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与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各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长应由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中至少有1人负责公共外语、专业外语听说测试能力,另外配备工作秘书1名(记录员)。

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组长要对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小组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并详尽规范地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原始材料整理完好交学院办公室。

三、复试主要形式和内容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发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原则,结合本学院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安排复试。复试一律采取差额复试办法,生源不足的专业复试考生原则上按11.2的比例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应按不低于11.5的比例复试。

(一)复试主要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200分)。

主要为英语笔试和专业课笔试两部分。

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命题,分学院进行考试。全为客观题,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在英语笔试完后马上进行,按招生专业要求自主组织,时间1-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100分)。

  主要对考生外语口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条件许可的学院可以单独组织对考生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复试主要内容: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

1、专业素质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四、复试成绩计算与使用

1、复试成绩:英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300分)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2、综合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体格检查

本校应届生不用体检,其他考生必须按学校医院规定进行体检,时间为413日报到当天,费用为30元。

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特殊考生复试特别要求:

1)单独考试考生:面试主要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水平。

2)推荐免试考生:因推荐阶段已经复试,因此不再需要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试题的命制与考务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后三天之内,将考卷和考试成绩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对实践经验和动手动力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和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MPA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科目笔试。考试后三天之内,将考卷和考试成绩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复试时间、地点、考试费和材料要求

1、复试时间:2012413-15

2、复试地点:各考生于413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414-15日到各招生学院复试。

3复试考试费

按学校规定,除推荐免试生外,其他复试考生报到时一律按每人80元收取考试费,在行政楼一楼东侧财务处校园卡中心(收费科)用现金缴纳。

4、材料要求

复试记录:各考生的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复试小组成员要一一签名,面试成绩和评语要当场给出,并将复试成绩评定表上的相应栏目填写清楚(外语笔试成绩由研招办给到各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参照本校2012年硕士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填写,以后不再作调整、更改。

复试材料递交:各学院将本学院分专业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复试成绩评定表、本学院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表及其工作责任书、加试科目的试卷、成绩,汇总后统一在418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与所有复试工作参与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今年教育部特别规定)。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巡视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15日内作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指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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