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加强和改进复试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创新人才,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博士生的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由院主管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请各学院在复试前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各单位的复试办法请在复试前通过网络、学院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专家小组按一级学科组建,一般由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组长应由学科骨干担任;
(三)请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就复试基本规范和纪律提出要求。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拟接收博士生导师须参加复试。
(五)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招生学院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时间
在初试结束后(初试时间3月19-20日)两天内进行。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外语运用能力、业务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环节,考生必须考核合格。复试小组专家或导师可与考生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品德情况。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30分,含听力及口语的面试。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决定是否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占70分,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加试政治理论科目外,在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至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30%,初试成绩占70%,两者结合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复试材料递交
复试成绩评定表、加试科目的试卷与成绩,须按学院统一汇总后于3月25日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Ο一一年三月四日
备注: 各学院在确定导师与学生数量时,请认真考虑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博士生招生的规定,具体见附件。
附件: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博士生招生的规定
1、以科研为主导合理分配招生指标
以科研为导向合理分配有限的招生指标是贯彻科研主导原则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招生指标分配制度化、规范化的需要。按照学科特点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每位导师招收的第一名博士研究生不收费,从招收第二名研究生开始,采取递进出资的方式支付一定额度的经费。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名。
研究生导师超指标招生出资标准
培养 层次 | 学科 类别 | 第二名 (元/人・届) | 第三名 (元/人・届) | 第四名以上 (元/人・届) |
博士 | A类 | 2000 | 4000 | 8000 |
B类 | 5000 | 10000 | 20000 |
A类学科包括作物学史、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其余学科均为B类。
2、校外挂靠导师招收研究生须缴纳培养费
学校为统筹教育资源,建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专项基金,规定:校外挂靠导师招收研究生须缴纳培养费,每招收1名博士生一次性缴纳人民币5万元。
2011年
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