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园艺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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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党发〔20241

中共 园艺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4“七一”表彰推荐工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学校和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 园艺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园艺学院“七一”表彰实施办法的通知》(园艺党发〔20195号),并结合实际工作,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表彰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从全院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拟表彰先进本科生党支部1个、先进研究生党支部1个、教工党支部2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全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6人,其中教工党员6人,学生党员10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教工党支部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学院党委信息中心学生干部及组织员助理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表彰教工党支部委员2名、学生党支部委员6名,党委信息中心学生干部及组织员助理2名。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学院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3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 领导班子好。党支部班子成员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心支部工作,能够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工党员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学生努力成才。

3. 工作机制好。各项工作规程完善,运行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认真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4. 工作业绩好。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显著。

5. 群众反映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拥护,服务师生的举措具有良好的示范推广意义。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学习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习上能发挥表率作用。

2. 思想好。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弘扬正气。

3. 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成绩优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4. 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 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带头学习理论知识。以《党章》为遵循,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党建业务水平。

2.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 带头抓好党务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4. 带头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个人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所在党支部近2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违法以及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照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荐。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照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荐。

(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1.学生党员中:按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组织党员自评(自荐),各党支部推荐1-2名优秀党员和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党员人数<15人可推荐1名、支部党员人数≥15人可推荐2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学生评选工作。

2.教师党员中:按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组织党员自评(自荐),各党支部推荐1-2名优秀党员和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党员人数<15人可推荐1名、支部党员人数≥15人可推荐2名)以及优秀党支部书记(自荐)报送学院党委会评选。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学院召开党委会对各党支部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五、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4),党支部填写《园艺学院2024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请各党支部于2024626下午5点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到学院党委。(联系人:刘志鹏,地址:园艺院楼108室,联系电话:020-85280227,邮箱:yyxydwqq.com


附件:3_园艺学院“七一”表彰实施办法(正式稿).docx

      发党支部附件1-5 - 副本.doc



中共 园艺学院委员会      

20246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园艺学院党政办公室20246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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