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各学院、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9〕107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2级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生;
(二)之前未完成中期考核的各类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在学校设定的截止时间前灵活安排本院时间。】
(一)2023年11月30日前,研究生完成网上系统申请中期考核,逾期网上申请系统关闭。因休学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附件2),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方可延迟考核。
(二)2023年12月15日前,导师在系统审核中期考核申请。
(三)2023年12月29日前,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汇报,考核小组提交材料至学院。
(四)2024年1月11日前,学院录入中期考核成绩,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三、考核内容及组织实施
(一)考核内容及组织实施按照《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和科研能力等。
(二)各学院根据研究生数量及学科专业情况按要求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个人的汇报情况和考核材料进行全面的评价,确定考核成绩及考核结果,并对是否继续攻读学位给出明确的意见。
四、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申请。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必修环节→中期考核信息管理”申请中期考核、填写考核内容(操作流程见系统内“说明”或附件6)。
(二)导师评价。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师→学生培养指导→中期考核意见管理”,对研究生的考核申请进行评价(操作流程见系统内“说明”或附件6)。
(三)进行中期考核汇报。研究生提前从系统导出并打印《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后附由学院打印并盖章的成绩表),并向考核小组汇报相关内容。
(四)考核小组评定。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汇报情况及考核材料进行全面的评价,并通过无记名评分(考核内容和评分表见附件3和附件4)确定考核成绩和考核结果,对是否继续攻读学位给出明确的意见。
(五)提交考核材料至学院。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加一钉装订成册)提交至学院保存。研究生获学位后,中期考核表存入学位档案。
(六)学院录入中期考核成绩及提交相关材料。学院于2024年1月11日前,根据经中期考核小组和学院签署意见的《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中期考核管理”录入考核成绩(操作流程见系统内“说明”)。本学院考核成绩录入完毕后,将《 学院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第一批)》(附件5)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电子版发送到xwb@scau.edu.cn。
附件:
1.《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pdf
2.
研究生延迟中期考核申请表.docx
3.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和评价要点.doc
4.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doc
5.学院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第一批).docx
6. 研究生申请中期考核、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操作流程2022.3.pdf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陈镠
联系电话:85282386
电子邮箱:xwb@s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