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通知
 
作者:学位办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19-03-22
 


关于进一步规范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通知


各学院、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学校在制定《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时,考虑学科差异,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结构方面未作统一规定,由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现要求各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制定具体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结构规范,并上报给研究生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项工作实行学校、学院领导下的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无领域的情况下)或领域(分领域的情况下)分别制定规范。跨学院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由牵头学院组织相关学院共同制定规范。

    二、内容要求

(一)对《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中第三条第(七)小条中关于正文结构的部分进行细化,明确章节结构及各章节要求。

(二)博士一级学科应区分博士生和硕士生;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制定规范时还需参照教指委的相关规定。

(三)正文结构要体现学位论文的系统性,农学、理学类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全文讨论与结论、论文创新性、科研成果等内容。

    三、工作程序

(一)42日前,各学院将相关工作联系人回执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318),并提醒学院联系人和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联系人加入QQ工作群:365196471

(二)524日前,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制定好《XX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结构规范》(学术型)或《XX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结构规范》(专业学位),征求意见并完善后,提交到学院。

(三)6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于66日前将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论文正文结构规范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318),电子版发送到学位办邮箱(xwb@scau.edu.cn)。

(四)6月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论文正文结构规范,审议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







附件:

  1. 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结构规范工作回执

  2.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3. 跨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办法

  4. 关于调整划分农业硕士各领域归属学院的通知

  5.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结构规范示例

  6.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结构规范示例


通知(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19322



(联系人:徐 江;电  话:8528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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