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党委办公室
  • 浏览次数:131

华农党发〔2015〕23号

 

关于印发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印发,请按方案要求做好工作       

 

 

        中共 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组通〔2014〕5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通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治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及内容

(一)审核范围

学校全体中层领导干部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中层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2015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审核工作,按规定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委组织部。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2015年4月)。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2.审核登记(2015年4月至5月)。按照审核的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3.汇总分析(2015年4月至5月)。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调查核实(2015年5月至6月)。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由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5.组织认定(2015年6月底前)。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6.问题处理(2015年6月底前)。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的、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7.材料归档(2015年6月底前)。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8.总结报告(2015年7月底前)。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的汇总和录入,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以上程序,审核登记环节和汇总分析环节同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环节同步进行。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仰进

副组长:陆华忠

成  员:陈  林  苏雄武  韩云金  蔡茂华  吕剑红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审核工作组

组  长:陈  林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克俭  王新华  乔  燕  刘峥嵘  李付经  

杨立平  杨姗姗  吴  敏  邱冠文  张家英  

张辉金  陈德权  郑  灯  胡东生  施娜柯  

钱立雄  黄楚成  章劲柳  蔡  颖  谭寿能

(二)全员配合协调。学校其他有关部门和干部个人要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审核相关工作。涉及抽调工作人员的单位,要协调好有关工作安排,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干部档案的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以及干部本人须无条件配合做好有关档案调查核实、补充完善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参与专项审核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工作人员要签订《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承诺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描关注学校微信


华农企业号 您的办事大厅

© 2014-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