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党发〔2015〕9号
关于做好我校处级干部2015年集中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组电传〔2014〕7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现就2015年我校处级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人员范围
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二、时间安排
3月15日前,各单位派专人到组织部618室领取表格;
3月27日前,各单位由专人统一收齐材料交组织部618室,材料包含: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信封、上交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移交表。
三、填报要求
(一)2015年3月集中填报时,要按照细化后的2015年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另附),如实填报2014年年度个有关情况事项变化。2014、2015年新提任的干部,应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全面完整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截止填报时的现状)
(二)去年起上级有关部门已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各位处级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务必填写完整、仔细。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做出严肃处理。
(三)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及2014年借出证照未按时归还的处级干部在交《报告表》信封的同时,将本人尚在有效期内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包含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一并上交校党委组织部保管。
(四)填写前请仔细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内页的填表须知及每项表格下方的填报说明,并签署“承诺”页。
(五)处级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填好的表格(“承诺”页夹在表格中)由本人用C4号大信封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名,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齐《报告表》密封信封,并统一用正楷字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中共
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联系人:黄楚成
电 话:85283705,
地 址:行政楼6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