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党委常委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定事项
2014年11月17日
议题: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
李大胜同志传达了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有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的批示,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李大胜同志提出,作为高校和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先要增强依法办学的意识,其次要加强对学生法治精神的教育,第三是要关注与“三农”有关的法治问题并加强研究,第四是严守党纪党规党法。
二、听取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的汇报并讨论有关问题(与校长办公会联席议题)
(一)请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完善并落实《
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方案;
(二)同意校学术委员会成立学科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教师聘任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5个分委员会;
(三)同意校学术委员会在完成章程修订后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四)校学术委员会增设专职副秘书长事宜由科技处向学校有关部门递交申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三、讨论在国际教育学院开设经济管理类国际班事宜(与校长办公会联席议题)
同意在国际教育学院开设经济管理类国际班。
四、讨论筹设
附属实验小学事宜(与校长办公会联席议题)
同意校工会进一步推进
附属实验小学的筹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