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年级审核环节,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第一次公示,请各位同学通过综合测评系统(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或https://xgxt.scau.edu.cn/#/login)或者下载附件《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示)》查看综测成绩。
本次公示期间受理申请的项目及注意事项:
(1)受理德育素质加分、德育扣分、智育加分、体育竞赛加分、美育活动加分、劳育实践加分模块的申请。
(2)当年级审核结果与班级评议分数一致时,不受理该项复议申请。年级测评小组的复核对象是班级评议结果,如果学生的某项加分中,自评与班级评议不一致,但班级评议与年级审核一致,而该生又对该得分有异议的,应由班级测评小组在审核时作出解释并受理复议。比如,某同学提交自评时,在德育奖励分中申请某荣誉称号加分2分,该项目在班级评议时被认定为加1分,年级审核时同意班级评议的认定结果,给予加1分。由于该项得分是由班级测评小组作出的修改,班级测评小组已经做出解释,因此本次不再受理此类异议。
(3)只能在已有加分项的基础上补交缺少的材料,其他情况补交无效。
需要补交材料的同学,请将材料交给本班奖助学联络员,由奖助学联络员将材料和收集表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
2486380250@qq.com(20、21级)
513210795@qq.com(22级)
2491836288@qq.com (23级)
奖助贷联络员邮箱发送截止时间:9月26日18:00。逾期不受理。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示).xlsx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