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663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我院2024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3-2024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3月5日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3月9日:副书记正式发布综测任务,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开始;
3月10日-3月15日:学生自评、互评,于15日当天提交自评;
3月16日-3月19日:班主任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组织班级评议;
3月20日-3月22日:年级辅导员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3月23日-3月25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4月16日-4月18日(学生):学生向学院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见附件1)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4月19日-4月21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4月22日-4月24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副书记将评优结果提交至学校;
4月25日-4月27日:学工部复核并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4月28日-30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六、工作要求
(一)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础,同学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综测。
(二)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办法》(附件1)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附件2),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简捷高效、科学务实地进行。
联系电话:85280233
联系人:杜老师
附件:1.《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pdf
2.《 兽医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23年发布).pdf
兽医学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