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57
各党支部、教研室、中心、动物医院、全体教职工:
2024年春季学期已至,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我院教工新学期爱国卫生劳动活动及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如下:
一、爱国卫生劳动活动
(一)参与对象
全体教工
(二)活动时间
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 3:00
(三)活动内容
对45号楼(含南侧绿地)、47号楼、9号楼、9-3号楼、动物医院、23号楼周边、天面、内庭、主要道路、绿化地、沟渠和公共活动场所等开展生活垃圾捡拾及清扫。
各党支部、教研室、中心、动物医院自行准备一次性手套,并指定一名老师作为联络人,领取劳动工具。劳动工具请于2月29日下午2:50到新楼车库南侧杂物房领取。捡拾清扫的垃圾集中在9号楼前大树下统一堆放,由总务部安排统一收集运输。
(四)分工安排
负责单位 | 责任区域 | 负责领导 |
兽医传染病学教研室、兽医微生物学教研室、兽医学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团队教工党支部、兽医学院病原生物学师生联合党支部 | 兽医学院47号楼、9号楼(包括车库前等周边道路,北至动物医院前道路,南至9号楼前广场) | 亓文宝 |
兽医外科学与产科学教研室、兽医内科学诊断学与中兽医学教研室、兽医学院临床兽医学教工党支部、学院党政办公室、解剖组胚与病理学教研室、兽医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教工党支部、兽医形态学师生联合党支部 | 兽医学院办公楼23号楼(包括单车棚及解剖楼东侧地块) | 鲍金勇 |
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动物医院兽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教工党支部 | 动物医院周边 | 孙永学 |
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教研室、农村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兽医学院兽医药理学团队教工党支部、兽医寄生虫学教研室、人兽共患寄生虫病创新研究团队师生联合党支部 | 兽医质检楼(南至华山8栋宿舍侧绿地、北至23号楼前通往西园道路)、9-3号楼 | 冯耀宇、易晖
|
备注:同一责任区域的负责单位互相协商分工劳动。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党支部、教研室、中心、动物医院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从“三全育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义务劳动的重要意义,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2. 2月29日活动结束后,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对学院责任区域劳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请各支部、教研室、中心、动物医院务必组织好教职工抓好责任落实。
3.各党支部可将义务劳动作为“三会一课”内容,丰富支部组织生活形式,推动支部建设。
4.各实验室、办公室内部卫生请及时自行组织打扫。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2月26日、27日学院对各实验室进行飞行检查,发现有电动车进入楼栋停放、装修后废弃实验桌等堆积等情况。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电动车存放印发火灾事件,我校2023年也发生3宗电动车自燃火情。学院在检查中发现我院部分研究生安全意识淡薄,反复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里出口处,甚至乱拉电线充电。请各位导师再次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严禁电动车进入学院各楼,严禁将电动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
《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粤府令〔2021〕28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对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实验室认真开展新学期实验室检查与清理工作,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尽快报废,发现的隐患项目请及时整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本次自查工作请于 3月8日前完成。
兽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