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2669

        根据《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兽医学院2018年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共37名,确切招生人数以学校分配给我院总指标数为准。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能、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学制

        招生专业: 基础兽医学专业、预防兽医学专业、临床兽医学专业、兽医药学专业、微生物学专业、全日制兽医专业。

        学制:三年

三、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考条件:按照《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报名时间:20171120日——2018120

提交材料时间和方法:请于201836~9日(上班时间)将材料交到或寄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行政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报名前须仔细阅读《 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四、选拔程序

(一)学院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满分100)、科研材料(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满分100分)进行审核,同时结合本次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实行报考每位导师的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在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按照招生导师的指标数比例不超过21

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8330日前在学院网页公布。

(二)学院复选

学院按学科成立基础兽医学(含兽医药学)、预防兽医学(含理学微生物学)、临床兽医学等多个复选考核专家小组,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

1.笔试各复选考核专家小组对进入复选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进行全面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学院组成复选考核小组,对进入复选考生进行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的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英文使用能力、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几个方面。

面试考核方式:考生以PPT形式介绍本人的简历(英语)、在校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成果、发表论文情况及对未来读博期间研究工作设想等(15分钟),然后由考核专家组进行提问考核。复选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3. 时间复选工作将在2018426日前结束。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对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确认后,复选小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2018518日前学院网页公示。学院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总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英语能力成绩×20% + 科研材料成绩×20% + 笔试成绩×20% + 面试成绩×40%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初选和复选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学院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为:020-85280410)。

六、其他说明

(一)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的未尽事宜,请参照“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通知。

兽医学院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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