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9 浏览次数:592
兽医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第二轮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兽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 第二时段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9名(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其中包含1名全日制兽医博士专业学位指标。
兽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其包括个人申请、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学院考核三个环节。学院考核包含考生初选、专业笔试、面试、学术报告等主要环节。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能、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2)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
3.英语应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以下范围之内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单一份: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分数要求如下: TOEFL≥72分、雅思≥5.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
(2)取得成绩的时限要求:2011年9月后获得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在读非定向硕士生第三方英语成绩可不受时间限制;若毕业后一直在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事科研工作并且在2011年9月后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大类分区三区以上或影响因子3.0以上SCI论文的自然科学类考生、发表过SSCI或SCI论文的人文社科类考生,第三方英语成绩可不受时间限制)。
4.考生硕士阶段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一般应为同一一级学科,若跨一级学科,由学院初选专家组认定是否相近)。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1、3、4、5款要求。
2.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及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全日制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仅限于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
3.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4.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考生在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20日登录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m.portunag.com/yzb自行报名。硕博连读生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登陆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 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报名前须仔细阅读《 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二)报名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有招生指标的导师开通了网上招生系统,考生可在系统中选择意向导师。(注:导师招生指标可参照学院挂出的导师招生情况一览表)。
(三)报名费:200元。
(四)提交材料
第二时段考试的考生于2017年4月25日—4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报名费(请于4月25-26日通过校园安心付缴纳报名费。缴费办法请浏览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缴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网报系统打印的《 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两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专家推荐书》(由专家密封);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 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
9、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对报名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我院初选阶段。
(二)学院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满分100分)、科研材料(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满分100分)进行审核,同时结合本次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实行报考每位导师的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在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按照招生导师的指标数比例不超过2∶1。
第二时段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7年5月5日前在学院网页公布。
(三)学院复选
学院按学科成立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含理学微生物学)、临床兽医学等多个复选考核专家小组,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
1、笔试 各复选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进行全面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 学院组成复选考核小组,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的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英文使用能力、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几个方面。
面试考核 申请者以PPT形式介绍本人的简历(英语)、在校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成果、发表论文情况及对未来读博期间研究工作设想等(15分钟),然后由考核专家组进行提问考核。复选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四)成绩公布和确定拟录取人选
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所有进入复选的考生的初选成绩、复选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英语能力成绩×20%+科研材料成绩×2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学院对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确认后,复选小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2017年5月12日前学院网页公示。学院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监督机制
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初选和复选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为:020-85280410)。
六、其他说明
1、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的未尽事宜,请参照“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通知。
2、申请者材料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兽医学院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