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9 浏览次数:568
兽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 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兽医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世华
组员:梁梓森、杨增明、曾振灵、李守军、陈金顶
秘书:李美香、韩庆月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
1.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7日下午3:00~17:30。
2. 资格审查地点:兽医学院旧楼212室,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见研究生院网页挂出的复试工作方案)。
3. 复试相关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17年3月22日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组的复试,如复试不录取者则不能参加其它组复试,请各位考生提前酌情考虑在二级学科内部调剂,尽可能争取被录取可能性。
具体调剂说明:
① 预防兽医学专业和临床兽医学专业第一志愿上我校自划线的考生,可在本专业内各研究方向之间调剂。
② 全日制兽医(专业型)与非全日制兽医(不区分研究方向)可进行相互调剂。
③报考全日制学术型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兽医(专业型)复试、录取。
(3)参加2016年 兽医学院夏令营并获优秀营员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超过国家A线,不受学院自划线限制,直接参加复试,复试中择优录取。
(4)2017年3月27日12:00截止停止调剂,当天公布参加各复试组考生名单及所选专业方向。复试名单公布后不允许调剂。
(5)2017年3月29至3月31日期间进行复试(具体各组复试时间、地点见兽医学院网页通知)。
(6)校外调剂的考生复试与第一志愿的考生同时进行,复试期间不允许调剂。
(7)复试要按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分类组织。
(8)为了考生更好地完成复试,建议复试考生提前到达我院,了解学院各专业情况。及时与意向导师联系,在沟通中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有利于选择自己喜欢的研究方向。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一律采取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复试考生原则上按1:1.2的比例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可以大于1:1.5,但不得超过1:2。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举止礼仪、表达能力等。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翻译硕士以外语学院为准)、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推荐免试考生:因推荐阶段已经复试,因此不再需要复试。
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个复试小组自行制定,对复试内容和试题要按保密制度管理。
四、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成绩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 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原则
1.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 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3. 为公平起见,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
4. 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复试考生必须按学校医院规定进行体检或者提供半年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参加学校医院体检时间为3月23、27、30日,4月6、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复试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方案、复试时间安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信息公示等。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同时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时,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供书面说明,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在15日内做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020-85280234、85280410。
九、其他说明
学院复试方案未尽事宜,请参照《 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兽医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