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2 浏览次数:372

2016级研究生: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背景下,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同时更好地吸引优秀生源,优化生源结构,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文件和通知精神,以及《 兽医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现将我院开展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6年9月27日晚上10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年级负责人,博士班纸质版材料交给陈晓丽:18320728825/67882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603242415@qq.com;硕士班纸质版材料交给颜欣欣:18320725924,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51698483@qq.com。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包括: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2,必须签署有导师意见)。

2、证明材料

1)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同时提供论文电子版);

2)专著、申请专利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本科成绩单(必须盖有学院或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5)硕士研究生需要“985”和“211”工程院校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3、2016级博士生上交《兽医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2016级硕士研究生上交《兽医学院15级硕士新生考核统计表》。

二、 注意事项

1、 评选对象:我校当年度正常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除外)

2、 直博生以博士生新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3、参评研究成果时间界定博士新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成果应为硕士期间至参评当年度8月31日前所获得的研究成果硕士新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成果应为本科期间至参评当年度8月31日前所获得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附件1. 兽医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版).doc

附件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doc

附件3.兽医学院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zip

附件4.兽医学院2016级硕士新生考核统计表.zip

 

兽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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