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次数:93
根据《
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0〕82号)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学校2013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几位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学号 | 姓名 | 学号 | 姓名 |
VM20060033 | 王永茂 | VM20070018 | 潘欢欢 |
VM20070002 | 陈华守 | VM20070024 | 谢明晓 |
VM20070004 | 冯军枢 | VM20070025 | 杨穗娟 |
VM20070006 | 黄燕琼 | VM20070029 | 朱庆秋 |
VM20070013 | 李炳南 | VM20070019 | 盘志红 |
VM20070017 | 马飞 |
退学处理事实:
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退学处理依据:
根据《
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0〕82号)第二十二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7年”和第二十七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的规定,经学校2013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上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以上人员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办公地址 :行政大楼601室,电话:85280015);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