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老生:2022级、2023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遵照《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食品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版》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9月23日晚上22点前,研究生本人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陈同学(院楼318室),同时电子版文件(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012686320@qq.com,逾期不接收任何补交佐证材料。
2.9月26日前,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完成初评,评审材料将公示3个工作日。
3.10月7日前,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完成评审,评审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
三、评选组织与要求
1.2022级、2023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学院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对2022级、2023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进行计算、分配,为保证相对公平,其中,我院博士研究生(2022级、2023级)国奖1人,2022级硕士研究生国奖4人,2023级硕士研究生国奖4人。
四、投诉及违纪处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将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2.研究生在申报国家奖学金过程中,若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该生参评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已发放奖金的,全部追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联系人
陈同学,联系电话:13980059346
黄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