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安排,经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公示并上报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经复核后将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进行认定。
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我院新增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同学经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如对公示学生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余聪老师
电话:13760815796
地址:食品学院实务化基地
食品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新增困难认定结果.xlsx
食品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