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的自强精神,大力弘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宝贵精神和优秀品质,在我校学生中树立励志成才的优秀榜样,营造奋发向上的 氛围。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3年 食品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两项奖项,其中“自强之星”一名,“自强之星提名”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
食品学院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示范作用。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按照报名及材料报送、现场答辩、学院评选公示三个程序进行。
1. 报名及材料报送(11月15日-19日)。请有意报名同学于11月19日中午12:30将《 “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上交到食品学院思政工作站(基地后)工作人员处;电子版材料于(附件1-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于11月19日中午12:30前以“年级+专业名称+学生姓名+自强之星”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foodjdb@163.com。
2.现场答辩(11月24日前)。由食品学院大学生奖助学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答辩会时间及答辩现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1月19日中午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
3. 学院评选公示。根据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并推荐通过学院“自强之星”评选的同学参加校级“自强之星”评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学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采取的有效举措,对进一步资助育人具有重要意义,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发现和塑造自立自强先进典型,各年级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让广大同学学有榜样。
3.构建机制,培育典型。通过本次评选活动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培育模式,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联系人:
余聪老师:13760815796
大学生奖助学管理中心干部 吴灿湖:15918901314
大学生奖助学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