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春季)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90

各学院、任课教师及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9624-75日为全校集中统一考试时间。现将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切实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做好考试巡视检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同时,各学院要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和考试总结分析工作,把好考试质量关。

 二、学院负责各课程的考试、巡考和监考。考试安排应提前公布,公布后不得任意变动,确需调整的,要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知上课研究生。

 三、考试成绩均以百分计,60分及格。

 四、学院要督促研究生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本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1998日。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送成绩的任课教师,须事先提出申请(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并经学院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延迟录入成绩。

 五、如有研究生缺考或考试不及格的情况,任课教师和学院教务员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任课老师会同学院通知学生办理补考或重修手续。

 六、根据《 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0117号)有关要求,研究生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须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缺考处理。

 (二)属于学位课不及格的,如硕士生两门学位课不及格或1门学位课不及格重修或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博士生1门学位课不及格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三)所有修读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均须补考或重修,不能用其他课程顶替不及格课程。研究生课程成绩如有不及格的,属于未完成课程学习要求,将不能进入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七、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章老师,电话:85280067,办公地点:行政办公大楼320室。

附件: 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

 

                                                             研究生院

                                                         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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