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141

各学院、各位导师、各有关在校生:

    根据《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穗菁[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2020年申报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博士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

    二、项目选派类别、培养类别、留学学校及专业范围、生源、申请条件、资助方式与标准等信息详见《通知》(附件1)。

    三、时间要求

(一)61日前,请有意向申请项目的同学向培养办公室预报名,便于学校统计报名情况并公示。预报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学院、专业、留学国家和学校、申报类型(攻博/联合培养博士),预报名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到pyk@scau.edu.cn

(二)611日前,已经预报名的申请者,完成在申报系统的申请提交。

(三)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务必及时联系培养办办公室负责老师进行网上审核,以免遗漏。

(四)612日前,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yk@scau.edu.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有申报意向的同学除按照《通知》和《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指引》(附件2)做好有关申报准备工作外,还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考资料和表格以《通知》内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二)《通知》内容里的第六点“申报材料”,申报人除了提交《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学生简介提纲》、《2020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另需填写一份 研究生出国留学(广州市“菁英计划”)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3)。所有材料以pdf格式发送电子版至上述邮箱。

(三)如需出具推迟答辩证明,可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可代办)。

(四)有意申请的同学需注意《通知》内容里的第八点“申报时间”要求与学校要求有所不同,以学校要求为准。

(五)申请项目的同学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611日)前完成网报,不要在最后截止时间才开始网报,目的是预留时间给学校处理网上申报材料,如遇填报内容不规范、材料审核未通过等原因,需要回退给申请人再次修改。

 联系方式:章老师 85280067 行政办公大楼320室

 

     附件:1.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穗菁〔2020〕2号).doc

           2.2020年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指引.docx

                      3. 研究生出国留学(广州市“菁英计划”)学院推荐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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