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楼栋临时党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建引领,深化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提质增效,按照“党旗飘扬社区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人文与法学学院“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在社区住宿的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模范作用突出。在学生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学生党建工作,在推动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党小组作用发挥上作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在社区日常管理、维护社区安全与环境卫生、社区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维护秩序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3.服务意识良好。在社区中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能影响和带动宿舍、楼栋同学共同进步,营造文明互助社区氛围。
4.综合素质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与科研实践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列,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5.纪律作风优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选方式及流程
1.学院评选阶段
在人文与法学学院内开展院级“社区党员之星”评选,并在此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选。
2.学校评选阶段
(1)网络投票。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全校学生在易班平台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满分100分,得分根据“得票数/学院本科生人数”的比例确定,其中比例≥30%的100分,20%-30%(含20%)的80分,10%-20%(含10%)的60分,10%以下的40分。
(2)现场答辩。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环节满分100分,每名候选人用PPT展示个人先进事迹(时长不超过5分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名单公示及表彰。按照“现场答辩成绩*95% +网络投票成绩*5% =总成绩”,汇总得出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材料清单(电子版)
1.2024年 “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
2.各楼栋临时党支部报名汇总表;
3.荣誉、绩点、绩点排名等证明材料。(华农宝截图,图中注明姓名)
五、材料报送
1.材料命名
(1)压缩包:楼栋临时党支部+“社区党员之星”报名材料,例:57栋临时党支部+“社区党员之星”报名材料;
(2)压缩包内按报名者分为数个文件夹,文件夹内放其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文件夹命名:楼栋临时党支部+姓名+“社区党员之星”申报材料,例:57栋临时党支部+张三+“社区党员之星”报名材料;
(3)报名表:楼栋临时党支部+姓名+“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例:57栋临时党支部+张三+“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
(4)证明材料全部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证明材料命名:楼栋临时党支部+姓名+“社区党员之星”证明材料,例:57栋临时党支部+张三+“社区党员之星”证明材料;
(5)汇总表:楼栋临时党支部+“社区党员之星”报名汇总表,例:57栋临时党支部+“社区党员之星”报名汇总表。
2.报送时间
本次“社区党员之星”评选由各楼栋临时党支部统一收集报名表,并于5月24日12:00前打包发送至指定党务工作室社区党建部工作邮箱:scaurwsxb@163.com。
六、注意事项
1.如报名材料不符合评选条件或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
2.材料如有造假,将取消评优,并进行通报;
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评优分为校院两级,申报则视为参评校级,学院在完成校级推荐后,将在申报基础上进行院级评优。该奖项的院级申报不再单独进行,推荐至校的,不再获得院级评优。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32345577
附件2:楼栋临时党支部+“社区党员之星”报名汇总表.xlsx
中共 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