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9号)、《中共 委员会、 关于印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0〕39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批,最终确定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8日。
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只公示名单,不公示等级。具体认定等级会在“人文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QQ群聊(群号:731410647)中公布。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3-2024学年春季新增家庭经济困难最终认定名单.xlsx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