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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文与法学学院关于2020级申报单项奖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提交时间2024-04-16 19:32:22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即“新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与第十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班级可以申请相关奖项,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的申报

    申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应当认真填写《 单项奖申报表》(附件1)。

    申报表“班评议小组”栏,须由班评议小组填写意见,并由包括班主任在内的班评议小组全体成员亲笔署名及注明署名日期;“年级测评小组”栏、“学院测评工作小组”栏、“学校审批意见”栏暂不填写。

    (一)申评人上交电子版

    1.将申报表电子版及邮件主题均请命名为“班级+姓名+单项奖学金‘XXX’申报表”(例:20中文3班+张三+单项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申报表)于4月18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 2658402655@qq.com

    注:请严格以此形式命名,否则邮件将被视为无效提交。

    (二)根据《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单项奖

    1.获得综合奖学金(即拟评为一二三等奖);

    2.受到学校违纪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3.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的;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符合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的

    (即2020、2021、2022级体测分数均需达到80分)

    5.该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的;

    6.没有按教学计划参加考试的。

    二、先进班集体的申报

    根据《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之规定,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以申评先进班集体。

    1.申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应当认真填写《 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3)。

    2.提交2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参见附件2)、《 先进班集体申报统计表》(附件4)和6-8张班级活动照的电子版。

    3.申报表“班级荣誉”栏,须由班主任亲笔署名及注明署名日期(所列举荣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年级测评小组”栏、“学院测评工作小组”栏、“学校审批意见”栏暂不填写。

    4.将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表、申报统计表和班级活动照等必要材料的电子版,分类命名后再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于41824:00前发送至 2658402655@qq.com,压缩文件及邮件主题均请命名为“XX年级XX班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评材料”(请严格按照此命名规则,否则邮件将被视为无效提交。)

    备注:申报表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申报表”作为文件名,统计表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统计表”作为文件名,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先进事迹材料”作为文件名,班级活动照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班级活动照”作为文件名。

    5.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方式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评。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单项奖申报.docx

    附件2:先进班集体材料事迹撰写要求.docx

    附件3: 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4: 先进班集体申报统计表.doc

    作者: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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