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团支部、各班、各位同学:
经学生集体/个人自主申报,综合年级辅导员、社团组织指导老师意见、团组织活动参与度,报学院党委评审,拟推荐共青团 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等集体/个人参评 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
人文与法学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我院仅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校团委表彰公示为准。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3年4月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共青团 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020-85280249
共青团 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