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人文与法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纪检委员、学位点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复试具体工作、审核复试记录与结果,并负责解释复试结果。
(二)各专业复试专家组。学院建立复试专家库并从中抽签确定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另外配备工作秘书2名,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1人负责候考室和候考考生的管理。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复试相关工作。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复试的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整理完整连同录音录像统一交学院办公室保存。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秘密的材料,按保密要求管理,复试参与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学院将加强对复试过程的检查和督导。
二、招生计划
特别说明:(1)以上招生指标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进行微调。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单列指标,以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如后续有调剂指标,复试时间等安排将另行通知。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设在 人文与法学学院七号楼,候考室设在学院七号楼101室,具体安排如下:
1.科学技术史
面试复试时间:3月29日 8:30开始
地点:人文与法学学院七号楼110室
2.中国史
面试复试时间:3月27日 9:30开始
地点:人文与法学学院七号楼304室
3.法律硕士(含法学与非法学)
(1)法律(法学)全日制考生
面试复试时间:3月29日 8:30开始
地点:人文与法学学院七号楼208室
(2)法律(非法学)全日制考生
面试复试时间:3月29日 8:30开始
地点:人文与法学学院七号楼304室
(二)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按要求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上传复试材料,学院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请考生实名加入QQ群获取相关信息,群号:829959983。
提交材料清单:
①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过期证件无效)。
②学籍学历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本科期间成绩单(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往届生如提交复印件则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④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
⑤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均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大学本科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证明已进修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件。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⑦单独考试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入学后三个月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个部分。
1.科学技术史:外语能力以英语翻译及问答形式考察学生口语、听力、翻译等应用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形式进行考察。
2.中国史:外语能力以英语翻译及问答形式考察学生口语、听力、翻译等应用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形式进行考察。
3.法律(含法学与非法学):外语能力以英语翻译及问答形式考察学生口语、听力、翻译等应用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形式进行考察。
(五)特殊考生复试要求
按《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六)复试流程及要求
1.复试当天,考生准备好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原件等材料,按照复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学院将利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的人脸比对功能,在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对学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完成认证后考生统一上交手机和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
2.面试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考生按工作人员指引提前到面试考场外等候,进入考场后按考官要求进入复试环节。
3.复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或者候考室外逗留、交谈。
(七)复试考生分组原则
1.随机组成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同一招生专业采用不分组复试。
四、成绩使用
(一)复试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占比分别为30%、40%、30%,计算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二)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原则
按《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组织师生进行互选。录取考生须服从学院和导师的培养安排。
六、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专家小组对各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和申诉时,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15日内做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七、其他事项
按《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学院监督电话:020-85282109
学院电子信箱:rwxy@scau.edu.cn
附件:1.附件1: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docx
2.附件2: 人文与法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第一志愿).pdf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