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人文与法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院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详见:《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m.portunag.com/2023/0907/c1390a354719/page.psp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根据学校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于9月12日24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wyfxyjs@163.com,9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提交至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107室。
二、2021、2022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三、相关说明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2023级新生有1个国家奖学金名额;
2.2021级、2022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我院有2个名额,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召集学院评审小组讨论决定相关事项。
对上述内容有疑问的,请联系张淋茜老师。
办公室: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107室 电话:020-85280249
附件1:人文与法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pdf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