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 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华南农办〔2021〕92号)和《人文与法学学院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院发〔2021〕8号)文件精神,由导师本人申请,学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材料,审议并表决确定了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第二导师岗位聘任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2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文与法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实名反映,匿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晓芸 联系电话:020-85283231
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第二导师岗位聘任名单.xlsx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