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及《人文与法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姓名 | 类别 | 学号 | 专业 | 评审成绩 | 是否拟获国家奖学金 |
陈淇华 | 硕士 | 20203152002 | 法律(法学) | 60.79 | 是 |
公示时间:10月9日-10月14日,请全院师生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10月14日17:00前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汪老师
办公地址: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107室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