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优秀考生奖励办法(试行)》,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和学校招生办公室核查,并经学校优秀考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11月6日上午会议讨论,拟同意给予周震同学4万元、刘峻江同学2万元的优秀考生奖学金,给予苏民强等13位考生奖励四年等额学费(每人21920元)的奖学金、给予顾馨等81位考生奖励二年等额学费(每人10960元)的奖学金、给予潘铭熙等145位考生奖励一年等额学费(每人5480元)的奖学金。我校2017年普通高考241位优秀考生奖学金总金额为202.732万元。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请有关学院和获奖学生核对个人信息,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馈。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署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举报和超过公示期反映的情况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明
联系电话:85283652
地址:行政楼221B房
附件:我校2017年普通高考录取优秀考生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汇总表.xlsx
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